【漁業署縱容漁船非法捕鯊】 今年四月,臺籍漁船「吉發888號」在太平洋作業時,船長割鯊鯊魚鰭後丟棄魚身,在未申請的情況下,直接在海上非法轉載鯊魚翅給「慧發號」。 根據漁業法規定,若發現割鰭棄身的漁船,得處3到15萬不等罰鍰,嚴重者得撤銷漁業執照。然而,漁業署至今仍無回應與具體作為,放任「吉發888號」與「慧發號」持續於海上作業。 綠色和平呼籲漁業署應即早回應,強化執法,有效阻止非法漁業,保護海洋生態。 Tags: 81 comments 2589 likes 390 shares Share this: Greenpeace 綠色和平 (台灣網站)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綠色和平是一個獨立的全球性環保組織,致力以實際行動推動積極的改變,保護地球環境與世界和平。 594435 followers 594273 likes "http://www.greenpeace.org.tw/" View all posts